二、牧养的原则

读经:约翰福音十五章四节;哥林多前书三章十至十五节;歌罗西书一章十五至十八节。

牧养的原则就是教会牧养的总纲。偏离了这些原则,既不能达到牧养的真正目的,也不能结出荣神益人的生命果实,而教会的各种活动终将失去其属灵的意义。许多教会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,不但是由于方向不清楚,也由于牧养的原则出了偏差和问题。

牧养的原则是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:

1. 教会在方向上必须高举基督。具体学习的方面如下:

(a) 教会的建造绝不在真理上妥协,不偏离基督为中心这一根本。要竭力帮助信徒认识基督的丰富与与奥秘,因为认识基督是高举基督的前提。

(b) 凡事在主里彼此顺服。不容让人的血气和利害关系影响、干涉,甚至把持教会。教会领导的核心成员都应该学习,既不把个人的看法强加于教会之上,也不轻视与自己看法不同的人。教会任何的工作都要以顺服真理和彼此顺服为前提。牧者本身更要有顺服的见证。

(c) 恒切祷告,明白神的旨意和带领。不祷告不能明白圣灵的带领,不恒切不足以带出深入有效的祷告。

2. 教会在工作上必须连于基督。应当学习的方面是:

(a) 同心合意是牧养工作得着果效的关键。教会事工没有同心合意宁可不作,不同心也不会有见证的果效。

(b) 认同异象是同心合意的前提,彼此相爱是同心合意的基础,遵行神旨是同心合意的目的。

(c) 牧养的工作不是凭人的聪明才能,需要靠圣灵的大能;也不是少数人所关心的事,而是需要全体圣徒配搭的服事。

3. 教会在生活上必须效法基督。所学习的有以下几方面:

(a)过分别为圣的生活,不随从今世的风俗,反倒要心意更新而变化。

(b)交托信靠,帮助信徒在每天的生活中经历主的同在。

(c)常常效法主的谦卑,学习替人洗脚作仆人的服事。

教会的牧养若在以上的原则上坚持实行,则没有不蒙神祝福的。反之,若在这些原则上妥协甚至完全违背,则必定大受亏损,并且多有失败和羞辱。